为进一步强化我县交通管理工作,净化道路交通环境,使广大市民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,庆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定期在“掌上庆元”、“庆元县公安局”微信公众号对我县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实名曝光,同时对涉及单位部门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抄告其所属部门单位。希望大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,做文明菇城人。
未按规定佩戴头盔
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(闯红灯)
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
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
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
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
来源:交警大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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